2014-07-10 11:26:21 福州事业单位考试 https://f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福州人事人才网
【导读】华图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福州人事人才网发布:2014年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辅导:刑法之犯罪特征及犯罪构成(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资讯尽在【福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州华图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zhuatu),福州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1895913010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犯罪主体
(一)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
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 周岁
2)相对责任年龄:
14 周岁以上不满16 周岁(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3)完全责任年龄:16 周岁以上
已满14 不满18 周岁的时候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考题-判断】
不满15 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
答案:×
【考题-判断】
不满14 周岁的人实施放火行为的构成放火罪,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
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无:精神病人
完全: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
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限制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考题-单选】
王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日到农家菜馆喝醉酒后将该饭馆老板打成重伤,在警察赶来抓捕时,王某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王某应( )
A.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B.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负刑事责任
答案:D
(二)单位
只有刑法规定单位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构成单位犯罪
双罚制:
单位:罚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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