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3 14:02:59 福州事业单位考试 https://f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福建教师招聘网
【导读】华图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聘网发布:2016年春季长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资讯尽在【福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州华图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zhuatu),福州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1895913010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长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1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长乐市教育局开展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以下人员,可向长乐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长乐市的中国公民。其公民须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2、已取得教师资格,现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新的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向福州市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83340647)或参看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fzedu.gov.cn/上的公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认定教师资格:
1、在长乐市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2015-2016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2、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且未满5年的人员;
4、在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作弊受到处分且未满3年的人员。
《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2、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取得两个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不能等同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不能作为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6、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能申报与上述学历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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