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6 11:12:31 福州事业单位考试 https://f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华图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23年福建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考试成绩的计算规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资讯尽在【福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州华图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zhuatu),福州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1895913010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考试成绩的计算规则
(一)未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
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
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
(二)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3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15%+面试成绩×50%;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15%+面试成绩×50%。
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执行。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职位,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另行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排序规则
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若招录单位还有可用编制,可按规定予以同时录用。若招录单位没有可用编制或招录单位不同意同时录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2.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
3.若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有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出现同分情形且无法增加录用计划的,应优先考虑专业测试成绩,再按上述原则排序。
(编辑:福建华图xd)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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