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1 10:41:46 福州事业单位考试 https://f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福州人事人才网
【导读】华图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福州人事人才网发布:2016年秋季福州市连江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资讯尽在【福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州华图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zhuatu),福州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1895913010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四、体检
1、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连江县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2、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8日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00.
3、地点:连江县中医院(凤城镇816北路44号)。
4、注意事项:体检无须空腹;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
5.体检流程:申请人请随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自行到中医院体检科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先到登记收费处缴费,然后到各科室检查,检查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体检科。体检合格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6.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7.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8.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9.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对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过程及结果可在申请人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中查看,请及时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留言信息,认定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二)经认定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1月11日随带个人身份证到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但每个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目前我县未收到有关收费标准的文件,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不收费。
(五)连江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0591-26219003(正常上班时间)。
连江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9日
(编辑:LY-qin)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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